藍卡淺談:智能交通運營模式多元化
更新時間:2013-12-09 點擊次數:4155
智能交通是當今世界交通運輸發展的熱點和前沿,它依托既有交通基礎設施和運載工具,通過對現代信息、通信、控制等技術的集成應用,以構建安全、便捷、、綠色的交通運輸體系為目標,充分滿足公眾出行和貨物運輸多樣化需求,是現代交通運輸業的重要標志。
中國財政支出在智能交通系統上的投資額從2006年的182億元增長到2010年的481億元,到2015年這一數字將達到1500億元。千億市場即將開啟,汽車市場正邁向“車聯網時代”。各地紛紛建設智慧城市,智能交通投資規模增大。智能交通多元化經營模式,不斷催生新型產業發展,然而,智能交通行業標準建設仍待完善。
目前來看,各地紛紛掀起的智慧城市規劃,大都以政府主導為主,而企業則承接來自政府支持的智慧城市項目。但在業內人士看來,這類自上而下的主推運營模式卻存在規劃標準缺失、技術應用落后、商業化運營效率不高等難題。有專家指出,缺乏統一標準規劃的國內智慧城市建設,往往是各個系統部門之間的各自建設,造成了盲目建設和信息孤島的問題。
從頂層設計方面來看,統一的公共系統平臺搭建對于政府建設智慧城市至關重要。據悉,對于“智慧國”戰略,新加坡政府進行頂層設計規劃,主導監督和投資并擁有所有權,而運營商則負責投資建設和運營。政府通過招標等方式委托一家或多家運營商建設智慧城市,投資方在建成后的一段時期內擁有該項目的經營權,政府則對運營商提供的業務和資費進行監管,并將涉及、建設和運營轉包給專業公司。這類“一級政府”架構的模式也保證整個國家自上而下的部門協調,這也是值得國內智慧城市建設借鑒的經驗。
不過,由于國內智慧城市的政府架構比較分散,同時各個地區的資源稟賦條件不一樣,建設智慧城市的運用模式也可以采取多元化的模式。目前至少存在四種運營模式,包括政府投資運營,企業參與建設的主導模式;政府與企業合資建設與管理的合作模式;政府統籌規劃,企業投資建設的民間運營模式以及企業建設運營,政府購買服務的回購模式四種。以合資模式為例,智慧城市建設中不涉及公共利益領域的,則引入社會資本進行市場化運營模式,目前上海、廈門、廣州等地已經實現在電子政務、城市應急指揮、遠程醫療、氣象預報等業務的應用。
除此之外,包括美國費城、日本東京等城市在內,已經開始采用運營商獨立投資建網運營,主要提供基于wifi的無線網絡及無線網絡的各種應用。未來智慧城市項目*可以采取企業建設運營、政府購買服務的模式,這樣將有效節約政府資源,同時提升智慧城市的經營效率。